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過去式不只代表時間過去

 







很簡單的一句話,但如果用中文的思維是一句自相矛盾的句子

Tomorrow未來 would過去

未來能代表過去? 還是過去能代表未來?

學習不同的語言,千萬不要用中文去思考

解決不了,就用英語慣用語搪塞,就會越學越奇怪!

英文中的過去式,除了代表時間的過去

更重要的是,代表『不確定性

所以這只是說明,明天可能會更好,但不確定是否正確的語氣罷了!

2021年9月3日 星期五

This room is nice and cool. 『這間房間很涼快』


這是節錄『英語陷阱難句句式精解』這本書的章節。

簡單說,就是 and 連接的形容詞,是要『分開看』還是『一起看』

這理闡述的觀念就是要一起看,所以稱為 hendiadys(重言法)

但事實上,寫作上除非是大家都知道這麼用,為了盡量避免誤讀,這樣的修辭手段少用。


此句不能譯作:『這間房間不但好而且涼快』。如要表達此意,應該説:

This room is not only nice but also cool.

在英語裏, 有一種修辭手段稱之為 hendiadys(重言法), 它 是用連詞 and 把兩個相同詞性的詞連接在一起, 以加強語感或突出語義。 題例中的 nice and cool 就是一例, 它所表達的內涵 是 nicely coolvery cool

順便説一下,上海出版的《新英漢詞典》和鄭易里編著的《英華大辭典》對 hendiadys 一詞的釋義都是:"重言法(用and 連接兩名詞以代替一名詞及一形容詞的修辭法, 如以 cups and gold 代替 golden cups)。 筆者認為, 這個釋義欠周全, 實際上, 用 and 連接的詞不一定是名詞, 也可以是形容詞或動詞。

例如 nice and cool 是連接兩個形容詞, 它 所 代 替 的禍義是副詞 和 形 容 詞, 即: nicely cool 。 

關 於 hendiadys 一 詞, 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所 給 的釋義是比較完 善的,它是這麼説的:

hendiadys: the expression of an idea by the use of usu. two independent words connected by "and" (as nice and warm) instead of the usual combination of independent word and its modifier (as nicely warm).

下面請看類例:

This melon is good and ripe.

這個瓜熟透了。(不是:"又好又熟") 

That sword  is good and sharp. 那把劍很鋒利。

Your flat is nice and warm. 你的—套房間很暖和。

Mr..Smith is big and busy. 史密斯先生非常忙碌。

請注意, 在下面的例句中,and 連接的是兩個動詞, 這兩個動詞並不是並列關係,而是一個為主,一個為副。請看:

Please send and fetch it.

請你去把它拿來。

If you fail, you should try again, and try and do better.

如果不成功,你應當好好地再試—次。

I'll try and teach him a good lesson. 我要好好地教訓教訓他。

這裏的 try and teach 相當於 try to teach , 因此, and 所引導的短語 teach him a good lesson 是表示目的狀語的涵義。同樣,try and do better 相當於 try to do better ; send and fetch it 相當於 send to fetch it。

還有一種情況要注意,有時候  and   連接的兩個詞都是同一意義(即同義詞),這時候我們只需翻譯其中一字即可。例如:

Please take down the sum and substance of his speech.

請把他講話的要點記下來。

He is a fighter of courage and intrepidity, always standing in the forefront of the struggle.

他是一個非常英勇的戰士,總是站在鬥爭的最前綫。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

英文所謂的受詞。

【受詞】也是文法術語中原意有翻錯的其中一個。

先看一段影片:
這首歌是『大娛樂家』這部電影的主題曲。
有無注意到這首歌的歌名: This Is Me

Me是受詞,也是受格。中文的文法書說【這是錯的】,要用「This is I.」才會對。
但是,老美常常用 It’s me.
怪了,怎麼會這樣。然後很多英文老師就解釋 It’s me. 是英文慣用語。

我要是說『受詞』中文翻錯了,你相信嗎?
程式語言中,Object翻成物件。
但都不是真正符合英文文法中Object的合適解釋,那要翻成什麼呢?

合適的解釋是『目標』。英文邏輯不難,難在用中文邏輯去解釋英文邏輯,就會覺得怪怪的。
This is me.』表示『這是我【目標】』。也就是說你們全部都要看著我表演了。

It’s me.』也是同樣的道理。

你跑去別人家敲門。
叩叩叩。對方問:Who is it? (素誰?)
It's me. (是我啦【我是目標】)



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英文所謂的動詞


先講一個小故事,中國在民國初年,列強環伺的時代,當時的人要學習最新科技需要讀英文時,會怎麼找資料?當時的人,就找到最近的列強日本。然後將日本的英文文法書轉成中文研讀。所以,早期有些文法書寫『漢譯』,就是說明是日本人翻譯的。日本人的英文好嗎? 答案留給大家。
接著來講動詞(Verb)。想問大家,動詞會不會動?當然會啊,動詞不會動怎麼叫動詞呢?那死了不會動,死就不算動詞嗎? ! 邏輯怪怪的。

在申請美國工程研究所入學時,大部分的學校需要考GRE,而GRE的網站:

然後再點進去 Getting Your Scores

裡頭有一個測驗Verbal ReasoningVerbal就是Verb的形容詞。請問,這個考試項目只考動詞?不是。這個考試項目,是我這一生的英文學習中,最靠杯的英文考試。裡面所考的單字,冷僻到想罵髒話。即使美國人,也覺得太難。所以,Verb是動詞嗎?

接下來所說的,是當今英文老師幾乎不會的觀念,是我整理一堆英文版英文文法教科書和英文寫作書所歸納出來的邏輯。
Verb一點都不會動,Verb是『說明』,是說的意思。就是一個人在講話時,是要靜態的說明還是靜態的敘述、是動態的說明或者是動態的敘述。所以當一個老師說,一個句子不能有兩個動詞時,你就要問老師說,為什麼?如果老師說,這是慣用語,背起來。我的英文老師說得很白,這位英文老師就是不會英文。

為什麼不能用兩個動詞呢?我打個比方,你的電腦有兩組喇叭,一組是在播『斯卡羅』,一組是在播『賽德克巴萊』,兩個同時播,你聽得懂在說什麼嗎? 不行,太吵了。對,我一個句子有兩個動詞,就會造成這種效果,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啊?

但在口語的句子中,老美會說:
I’ll go get some coffee.

你不是說不能兩個動詞嗎? 我強調只有口語可以這樣用。這是因為,老美在說這句話時,是將I’ll go to get some coffee.I’ll go and get some coffee. 中的『to』或者『and』省略了。省略的原因是因為美語『重音等時性』的特性,在口語中to and是很輕[ə]的音,所以口語課本上就省略成I'll go get some coffee.。

附帶說明一下,英文的重音不是大小聲之差別,而是非重音音節都是發[ə](很接近『痾』的音)。

實際上[ə]是美語發音中最重要的音。一個句子中重音基本上只有幾個字,正確來說就只有幾個音節發重音,其他都是[ə][ə][ə]帶過,就形成了輕重音之分。
如 a CUP of COFFee (痾 CUP 痾 COFFee)

英文『重音等時性』詳情可以參考這裡

中文『重音等時性』詳情可以參考這裡
 
 
這是教我英文文法的老師,所出版的書(目前絕版了,可以去舊書攤找一下)
書上內容很豐富,但是如果不去思考英文的邏輯,會覺得是一本很奇怪的英文文法書
 

為什麼英文名詞複數形要加s不加y

我們認為習以為常的英文文法規則,卻是某英文名師在美國攻讀英文系碩士班時的一個英文小考的題目: 請問為什麼英文名詞複數形要加s不加y,試申論之。

某英文老師其實就是我的老師,但他已經退休了。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先說明一個英文的邏輯。這是在中文的世界所沒有的。

在英文的世界,凡是複數名詞,第三人稱的動詞,所屬所有的物品以及詞性的轉換,都需要辨別。什麼意思呢?
英文的邏輯是,一個以上我要你知道,有你和我之外的外人我要和你說一下,你的他的東西要聲明,以及詞性改變我要和你說和原始意義不同了。
1.中文的世界,一個蘋果兩個蘋果都是蘋果,但英文apple的複數就是apples,提醒你數量改變
了。

2.第三人稱則是在我和你說話的時候,有一個外人接近,我要和你說某某人來了,就要在Verb
s,如She comes here.

3.所有所屬的物品就是所有代名詞,除了我的不加s之外,其他都要加。
my book=mine             our books=ours
your book=yours          your books=yours
his book= his               their books=theirs
her book= hers

4.詞性的轉換也常見到。如:
goodgoodsnewnewsThanksgiving中間的sspokesman中間的smeanmeans
headquarter(verb)變headquarters(名詞)

5.詞性相同,但字義轉變,通常要看文章上下文去判斷,也是最棘手。如
future變成futures(期貨) water變成waters(河流) air變成airs(不是當作空氣解釋)

要發『s的音其實就是『辨別音』。就這樣簡單。
可是,在我求學的過程中,幾乎99%的老師不知道是『辨別音』要我一直背規則。
我就很痛苦。因為我背不起來所有+s的規則!

當初求學階段知道這個邏輯,講英文就不會常常在某些場合忘記加s了。尤其是第三人稱單數接動詞時最常發生。

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英文中的前位修飾和後位修飾的不一樣


前位修飾和後位修飾的不一樣
這要從湯姆克魯斯所主演的不可能的任務講起
Mission Impossible Impossible Mission有和不同?

台灣絕大部分的英文老師只會說前位修飾是把修飾語放在前面,後位修飾是把修飾語放在後面。這種解釋方式,以目前來看,只是廢話的解釋。中文的邏輯裡,並沒有後位修飾的邏輯,所以就很難體會真正不同的含義。

Mission Impossible 是不可能的任務,完成機率只有1%以下
Impossible Mission是死亡任務,完成機率0

簡單來說,後位修飾的方式是有伏筆,並未把話說死。
很像電視裡說的,事情並不單純。

所謂前位與後位用法上差異不僅在形於外放置之位置,更重要是:
前位修飾 ─ 強調修飾語字義之性質。
後位修飾 ─ 強調修飾語用義之目的

理論上,似乎前位修飾語較後位修飾語強,而且困惑我們思考是這麼一句話:
可以用前位修飾語表示時就不該用後位修飾語。

(O) A nice boy is welcome everywhere.
(?) A boy nice is welcome everywhere.

我們忽略的是,強調性狀修飾時,前位修飾語的確較後位修飾語強。
但是,強調用意之目的與語氣時,後位修飾較前位修飾強。

All ancient and modern poetry abounds in sentiments.
All poetry, ancient and modern, abounds in sentiments. (加重語氣與用意)

在一些句型的書,會對於這種前位修飾和後位修飾有更多例子
有幾本年代久遠,某些已經絕版的句型和文法書,推薦給大家
但是有登入碼,如要下載要通知一下!

但還是建議未絕版且有流通的文法書(東華當代英文法和新英文法)
去買實體書學習會更有效率!